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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自学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来代替成人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2  本文被阅读过:9535次

    

河北大学关于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来代替成人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根据冀学位办[2018]11号文件精神,从今年9月起,省学位办不再统一组织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将此项工作下放到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按照“谁授予,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负责。

经学校研究,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严肃性,河北大学决定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来代替原来由省教育厅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全省成人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学校不另行组织考试。

申请学位的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在籍期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二)、俄语(二)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不含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在籍期间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不含免考)。

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留存好考试通知单、打印合格成绩通知单(注明登录查询密码),以备申请学位时,提交学院审核。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每年考试两次,日语(二)、俄语(二)每年考试一次。报名时间:上半年15-10日;下半年610-15日。

具体流程、要求及复习教材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HebzkWeb/index.do)中的“考生办理业务时间表”、“报考简章”和“网上书店”查看。

学位授予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并且有很强的时效性,请各函授站(点)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地将学院调整政策通知到每位在籍生。

                                                   2018.11.8

 河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2018年10月29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