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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2018年申报学士学位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5  本文被阅读过:17281次

    

一、申报学士学位条件(自考本科毕业生只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有资格申报学士学位):

1.本次申报的考生只限于20176月或201712月毕业。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参阅本通知附件1

3.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

4.获得河北省“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时间为2014[2014]以后)。

已取得过学士学位者,可用《学士学位认证报告》代替“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考生需提前将学士学位证书做认证。认证地点: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省教育厅]

5.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

二、申报流程

学位申请分为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两个环节,只有通过网上申报并缴费的考生,才可到校提交材料。

(一)网上申报:

1.时间:2018319-325

2.方法:登陆本通知中的“自考登录入口”(“登录类型”和“登陆位置”选择学位申请[建议使用IE浏览器,若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造成某些项目无法填写的问题])

①输入个人信息,不能空项。

②上传电子版毕业论文终稿(学校将对论文进行检查(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检测),如论文文字复制比字数超过正文20%的,取消学位授予资格。望您认真对待):论文封面和正文整合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准考证号命名。(不能将封面和正文两个word文档放在一个文件夹中

③上传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后缀名必须为.jpg格式,照片格式为宽150像素、高210像素,不大于10kb以身份证号命名禁止翻拍和ps照片)。考生可使用“光影魔术手”软件来调整照片的尺寸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请务必保证个人照片清晰再上传。“光影魔术手”下载链接:http://www.neoimaging.cn/

④查询照片审核状态:考生上传照片后,隔日即可登陆 “自考登录入口”查询。若照片审核未通过,请按提示及时修改清晰后重新上传。

(二)提交材料:

1.时间:412-415,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正常办公)

2.地点:河北大学南院继续教育学院(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2路、27路;汽车站乘22路、17路,河北大学站下车;火车站东站乘K2路到汽车站,换乘22路、17路。

3.流程:

①凭“学位申请信息”表(见“三、缴费”中的“2.缴费查询”)领取“学士学位评定书”二份。

②用黑色碳素笔(自带)填写“学士学位评定书”,字迹要工整、清楚,严禁涂改。

③“信息确认处”确认信息,签字。

④“验收材料处”交验学位评审材料:

⑴自考成绩单一份(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

⑵河北省“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及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

⑶“学士学位评定书”二份。

⑷蓝底小二寸照片两张(必须与网上申报学位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粘贴在学士学位评定书上。

三、缴费:

1.缴费时间:20183198:00-325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点击下载查看:河北大学自考学位申请缴费流程

2.缴费查询:329-30登陆“自考登录入口”查询缴费状态。“是否交费”项显示“已交费”的考生通过“打印”按钮打印“学位申请信息”表。

四、授予结果查询:20187月底登陆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查询授学位结果及学位证书领取时间。

 

联系电话:0312-5079382

 

温馨提示:

1.申报时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办理,如由他人代办,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自考登录入口”须提交的考生个人信息缺一不可,提示“提交成功”,即代表所有包括“照片”、“论文”等信息都已成功提交。

 

自考登录入口(点击进入)

 

附:

1、河北大学自考本科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

2、河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评定书(草表)

考生可提前下载并准确填写好学位评定书内容,到学校后再填写正式评定书。(请考生到校申报时自带黑色碳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