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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1  本文被阅读过:7315次

    

各位自考生: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及学校实际情况,为避免人群聚集,保证考生的身体健康,经学院研究决定,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采用线上考核方式进行,现将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报名参加上半年考核的学生须加入QQ群,群号764114908,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学前教育(本科)幼儿教师教研指导(实践)》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所有实践课程(除毕业论文)还未发送作业的考生须于531日前按前期通知要求将作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zkb@126.com;已完成发送的不必重复发送。

  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作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践考核。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考核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四、毕业论文(设计)准备工作

    (一)答辩时间

    6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二)论文要求

    考生根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保证论文要素齐全,内容充实,论述充分,观点明确,格式规范。严禁他人代笔、抄袭。

    特别提醒: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做好论文自查工作。根据河北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要求,学校将对自考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论文重复率超过20%的将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

    (三)材料邮寄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论文定稿2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3. 导师修改指导意见1份;

    4. 毕业论文成绩表1份(见附件1A4纸打印,用黑色或蓝色水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包括专业、导师姓名及考生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论文题目、完成日期(定稿日期));

    5. 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A4纸打印,手写签字)。

    请于531前将以上材料顺丰快递至河北大学。未按规定时间邮寄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践考核。

地址:河北保定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管理办公室,收件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312-5079382

 

    建议已报上半年实践考核的考生于520-25日在省考试院网站参加下半年报名,费用暂不缴纳。待上半年考核结果公布后,成绩未达标的考生按另行通知时间及时交费,继续参加下半年考核。

 

附件1:毕业论文成绩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