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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本部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交纳2017年学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4  本文被阅读过:6985次

    

一、交费方式

学生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交纳学费,无须再去工商银行网点交费。请同学们登陆http://cjxy.hbu.cn(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后在“函授业余教育”栏查看关于校本部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交纳学费通知中的附件“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严格按操作流程足额交纳学费。

二、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文件

批准部门

函授文科学费

元/生、年

700

冀价行费[2008]42号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函授理科学费

元/生、年

900

业余文科学费

元/生、年

900

业余理科学费

元/生、年

1100

业余艺术类学费

元/生、年

1500

三、特别提示

交费起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往年未交费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费,逾期未交费的学生影响学籍注册,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将按照《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已交费学生进行学籍注册管理。

2、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统一打印已交费学生收费票据,由班主任发放至学生。

3、联系电话: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03125079378;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收费管理科:0312-5079497。

 

附件: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

 

 

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北大学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7日